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安全质量环境设备 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
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安全质量环境设备
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
队属各单位:
为了继续把我队安全生产、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抓实抓好,查找和消除生产施工中质量、安全、环境事故隐患,规范内部安全、质量管理行为,完善质量、安全、环境管理体系,并保持其有效运行,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生产任务,迎接省局秋季质量、安全、环境、设备工作大检查,队决定在十月底前进行秋季质量、安全、环境、设备管理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组织领导
成立质量、安全生产、设备管理工作检查领导小组,分管安全副队长为组长,队安全质量部等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。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、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为中心,切实加强秋季质量、安全、环境、设备检查的领导工作。
二、 检查内容
1、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。
2、上半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3、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情况。
4、各项质量、安全、环境、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,临时工使用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。
5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,教育职工遵纪守法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继续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。
6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、人员配备情况,各项安全活动和质量活动的记录是否及时、完整、准确、齐全。
7、交通安全及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。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,严格要求司机不开英雄车,不开疲劳车,严禁酒后驾车和车辆带病运转,以确保安全行驶。
8、在用设备使用、维护、保养检修情况及书面记录情况;地勘公司要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。
9、非开挖工程公司、市政工程公司用电安全设施和基坑周围的安全防护设施,各项安全、规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10、各公司施工现场垃圾是否分类收集,并按指定地点集中;对开挖出的土方是否有覆盖等防扬尘措施;水、电等节能降耗情况。
11、各单位质量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三、检查时间
1、九月三十日前各基层单位组织自查。
2、十月中旬起队开始进行检查。
四、检查要求
1、各生产实体单位要切实加强秋季质量、安全、环境、设备检查的工作,检查情况须有检查记录,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,确保各项工作的自查活动落实到位。各实体单位要在9月30日前落实国庆假期期间安全保障措施,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2、坚决贯彻执行“不安全不生产”的原则,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、机械、质量事故隐患,限期整改。
3、凡属质量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、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各类工程项目,必须按水文勘探队管理体系文件运行。各单位的质量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网络成员应认真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,做好质量/职业健康安全、环境管理工作。
4、队将根据此次检查结果,对相关单位予以奖惩。
2019年9月9日